监管措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规范直播平台运营秩序,加强内容监管,维护良好网络生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监管措施。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沈阳云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直播平台所有注册用户、主播、公会及其他相关主体。

第三条 监管原则
坚持依法监管、公平公正、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平台监管体系。

第二章 监管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监管组织
4.1 设立平台监管委员会,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
4.2 设立专门的监管执行部门,配备专职监管人员;
4.3 建立7×24小时值班监管制度。

第五条 监管职责
5.1 制定和完善监管制度;
5.2 组织实施日常监管工作;
5.3 处理违规行为和用户投诉;
5.4 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监管工作;
5.5 定期提交监管工作报告。

第三章 内容监管措施

第六条 技术监管
6.1 采用人工智能识别系统,对直播内容进行实时监测;
6.2 建立敏感词库,对文字、语音内容进行过滤;
6.3 运用图像识别技术,对视频内容进行智能审核;
6.4 建立内容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处置风险。

第七条 人工监管
7.1 设立专职审核团队,实行三班倒工作制;
7.2 对重点直播间实行专人盯守;
7.3 对新开播主播进行重点监管;
7.4 对热门时段加强监管力量。

第八条 举报监管
8.1 设立多种举报渠道(电话、邮箱、在线客服等);
8.2 实行举报首接负责制;
8.3 普通举报2小时内响应,重大举报立即响应;
8.4 建立举报奖励机制。

第四章 行为监管措施

第九条 主播监管
9.1 实行主播实名认证制度;
9.2 建立主播信用评价体系;
9.3 对主播进行定期培训考核;
9.4 建立主播违规行为档案。

第十条 用户监管
10.1 建立用户行为规范;
10.2 实行用户信用分级管理;
10.3 对违规用户采取阶梯式处罚;
10.4 建立用户投诉快速处理机制。

第十一条 交易监管
11.1 对虚拟礼物交易实行全程监控;
11.2 建立反欺诈监测机制;
11.3 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风险提示;
11.4 定期进行交易数据审计。

第五章 数据安全监管

第十二条 数据保护
12.1 建立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制度;
12.2 对敏感数据进行加密存储;
12.3 定期进行数据安全风险评估;
12.4 建立数据泄露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 日志管理
13.1 完整记录用户操作日志;
13.2 保存直播内容记录不少于60日;
13.3 建立日志审计制度;
13.4 配合监管部门提供日志数据。

第六章 违规处理措施

第十四条 处理原则
14.1 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14.2 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
14.3 实行违规处理公示制度。

第十五条 处理方式
15.1 警示提醒:对轻微违规进行警告;
15.2 功能限制:限制部分平台功能使用;
15.3 暂停直播:暂停直播权限1-30日;
15.4 封禁账号:永久封禁违规严重账号;
15.5 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第十六条 处理程序
16.1 发现违规行为立即调查取证;
16.2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16.3 作出处理决定并送达;
16.4 建立违规处理台账。

第七章 应急监管措施

第十七条 应急预案
17.1 制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7.2 建立应急指挥体系;
17.3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17.4 配备应急处理设施设备。

第十八条 应急处置
18.1 发现重大违规内容立即处置;
18.2 1小时内向主管部门报告;
18.3 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事实;
18.4 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八章 监管保障

第十九条 制度保障
19.1 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
19.2 定期修订完善监管措施;
19.3 加强制度执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人员保障
20.1 配备充足的监管人员;
20.2 定期开展业务培训;
20.3 建立考核激励机制。

第二十一条 技术保障
21.1 持续投入监管技术研发;
21.2 及时更新监管系统;
21.3 保障监管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