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规范沈阳云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台")表演直播内容,维护良好的网络表演秩序,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平台开展表演直播活动的主播及相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 基本原则
表演直播活动应当坚持正确导向,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第二章 表演内容规范
第四条 内容基本要求
表演内容应当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符合大众审美,传播积极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第五条 禁止性内容
严禁在表演中出现以下内容:
1. 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 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 宣扬邪教、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六条 特殊表演要求
1. 歌舞表演应当注重艺术性和观赏性,避免低俗、媚俗;
2. 语言类表演应当文明健康,避免低俗笑话和粗口;
3. 才艺表演应当展现真实才艺,杜绝弄虚作假;
4. 互动环节应当文明有序,引导观众理性交流。
第三章 表演行为规范
第七条 着装要求
1. 表演服装应当得体大方,符合公序良俗;
2. 禁止穿着过于暴露、带有性暗示或不当标识的服装;
3. 特殊主题表演需提前向平台报备服装设计方案。
第八条 言行规范
1. 使用文明用语,杜绝粗俗语言;
2. 举止得体,避免不雅动作;
3. 尊重观众,平等对待所有用户;
4. 保持真实自然的表演风格,杜绝虚假表演。
第九条 场地要求
1. 表演场地应当整洁有序,背景适当;
2. 确保表演环境安全,避免危险物品入镜;
3. 不得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场所进行表演。
第四章 表演者资质与管理
第十条 资质要求
1. 表演者应当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表演者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进行实名认证;
3. 特殊才艺表演者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证明。
第十一条 培训要求
1. 新入职表演者必须参加平台组织的岗前培训;
2. 定期组织表演技能和法律法规培训;
3. 建立表演者继续教育制度。
第五章 表演运营规范
第十二条 直播时长
1. 每日直播时长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
2. 连续直播2小时应当安排休息;
3. 禁止通过不当方式延长直播时间。
第十三条 互动管理
1. 文明引导观众互动,维护良好直播秩序;
2. 及时制止不当言论和刷屏行为;
3. 禁止诱导用户进行非理性消费。
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四条 巡查制度
1. 建立7×24小时实时巡查机制;
2. 设立专门的表演内容审核团队;
3. 定期对表演内容进行抽查评估。
第十五条 举报机制
1. 设立表演内容举报渠道;
2. 及时处理用户举报和投诉;
3. 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安全。
第十六条 违规处理
1. 建立表演者信用评价体系;
2. 对违规表演者视情节采取警告、限制直播、封禁账号等措施;
3. 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温馨提示:本制度旨在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表演环境,请各位表演者自觉遵守。平台将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与表演者共同推动网络表演行业健康发展。